平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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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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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14〕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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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接收百色市人民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
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接收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百政发[2014]6号)和《关于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百政发[2014]15号)等文件精神,做好百色市人民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接收工作,确保接收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梳理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和新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接收工作
根据(百政发[2014]6号)、百政发[2014]15号文件要求,经县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百色市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与我县县级现行行政审批项目认真对照、梳理和确认(县政府事项由承办部门负责落实),涉及到县级的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共有29项(具体见附表1、2),其中:接收百色市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含部分权限)21项,承接百色市决定取消(减少)的行政审批项目(权限)8项。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梳理结果进行对照确认,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对百政发〔2014〕6号和百政发[2014]15号文件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具体内容有疑问的,应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并做好对接工作,明确本单位应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应接收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应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编制取消、下放和调整项目相关材料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百政发[2014]6号、百政发[2014]15号文件要求,认真清理填报承接百政发[2014]6号、百政发[2014]15号文件中取消、下放、调整的审批项目统计表。同时,按照以下要求编制各项材料:
(一)编制需取消项目资料。百政发〔2014〕6号、百政发[2014]15号文件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经梳理确认是各单位现行审批项目目录中的,应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工作方案。
(二)编制需接收上级下放项目资料。百政发〔2014〕6号、百政发[2014]15号文件中明确由市级下放下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经梳理确认应由各单位接收的,各单位应依据市级下发的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编制行政审批项目接收工作方案、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图。
(三)编制需调整项目资料。百政发〔2014〕6号、百政发[2014]15号文件中明确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应按照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审批项目名称重新编制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图。
(四)总结梳理工作情况。县直各有关单位在完成梳理确认行政审批项目、编制各项材料的同时,要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落实百政发〔2014〕6号、百政发[2014]15号文件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接收工作情况汇报的书面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2014年10月15日前,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将相关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至县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大楼B914室),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本发送至县编办邮箱pgjgbz89@163.com。未尽事宜,请与县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罗婷,联系电话;5821760。需报送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承接百色市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含部分权限)目录(附件3)
2、决定取消(减少)的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目录(附件4)
3、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工作方案;
4、接收百色市人民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工作方案;
5、本单位接收百色市人民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
6、关于贯彻落实百政发〔2014〕6号、百政发[2014]15号文件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工作情况汇报。
附件1:平果县接收百色市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含部分权限)目录
附件2: 平果县承接百色市决定取消(减少)的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目录
附件3: 承接百色市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含部分权限)目录(空表)
附件4:决定取消(减少)的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目录(空表)
平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
和优